经党委常委会研究,决定下列已通过笔试阶段考试的17名同志进入面试阶段:
一、面试人员
汪庆莲、李翠萍、李 菁、何 浩、刘 玮、华 丽、陈 欣
彭 亮、许合先、陈先五、王素琴、郭三玲、张 洪、欧秋耘
刘合荣、金 波、李志明
二、面试时间
1.面试时间:2010年11月15日下午18:30分。
2.请上述参加面试的人员2010年11月15日下午17:30到行政楼四号会议室集中,由工作人员宣讲候考及面试纪律,组织抽签并安排候考室及考场。
三、面试程序
(1)竞试者在四号会议室集中培训并抽签后,由工作人员带到指定的候考室候考。
(2)竞试者关闭一切通讯工具。
(3)上一位竞试者在面试时,下一位面试者请按工作人员的要求提前做好面试准备。
(4)轮到竞试者面试时,由工作人员带到面试考点,随身携带的物品交由工作人员保管。
(5)本次面试取消自我介绍这个环节。在竞聘席上放有面试题目,待主考官宣读题目后开始答题。本次面试共包含三道题,答题时间为13分钟,分别是4分钟、4分钟、5分钟,每道题单独计时,在每道题结束前1分钟,计时员进行提示,请竞试者把握时间,计时员提示“时间到”后,竞试者应停止答题。
(6)竞试者面试结束后,从工作人员处领回随身携带的物品离开考场。
(7)面试结束后,竞试者应该迅速离开考点,不得喧哗。在其他竞试者面试期间,不得将题目泄露给其他竞试者,也不得与他人交流答案。
党委组织部
二〇一〇年十一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