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办〔2010〕23号
各院、系、处级单位:
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现将2011年元旦、寒假放假及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元旦放假安排
2011年1月1日至3日放假,共3天。其中,1月1日(星期六、新年)为法定节假日,1月2日、1月3日为公休日,4日(周二)上班。
二、寒假放假安排
(一)学生放假时间:2011年1月15日(星期六)至2月18日(星期五)放假,2月19日(星期六)、20日(星期日)返校,2月21日(星期一)正式上课。
(二)教职工放假时间:2011年1月 19 日(星期三)至2月17日(星期四)放假,2月18日(星期五)开始上班,19日(星期六)、20日(星期日)不休息。
三、相关事项
(一)寒假期间,有教学任务的部门,要提前做好教学、考试、管理服务准备工作,保证假期工作正常进行。
(二)各单位要切实做好本部门的安全工作,对办公室、实验室、仓库、教室、学生宿舍及其它房屋的水电、仪器设备等进行认真检查。对假期中不使用的,要采取保证安全的措施,钥匙应由在校人员掌管。若发生事故,按规定实行责任追究。
(三)元旦及寒假期间,学校值班按总值班表执行,后勤产业集团、保卫处要另安排人员值班。元旦值班安排(含名单、联系电话等)于2010年12月26日前报院办;寒假期间的值班表于2011年1月9日前报院办。
(四)放假期间,各部门党政主要负责人若外出,须向党政主要负责人或分管校领导报告。
(五)寒假期间,学生原则上要离校回家,特殊情况不能回家的学生及留校的外教,学工部、国际交流合作处、后勤产业集团、各院、系、等要做好摸底和统筹安排工作,切实加强安全教育和管理,防止各种事故的发生。
(六)各单位要认真做好2010年工作总结及2011年工作计划,务必于1月10日前将工作总结交院办、工作计划交党办。
2010年12月2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