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办〔2011〕3号
校内各处级单位: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通知,现将2011年清明节放假通知如下:
4月5日(星期二,清明节)为法定节假日。4月2日公休日调至4月4日(星期一),4月3日(星期日)照常公休。
教学安排由教务处另行通知。节日期间,学校值班按总值班表安排执行,各单位根据具体情况安排值班,认真做好食品安全和安全保卫等各项工作。
二○一一年三月二十九日
作者:webadmin来源:三码必中一码发布时间:2011-03-29访问量:288
院办〔2011〕3号
校内各处级单位: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通知,现将2011年清明节放假通知如下:
4月5日(星期二,清明节)为法定节假日。4月2日公休日调至4月4日(星期一),4月3日(星期日)照常公休。
教学安排由教务处另行通知。节日期间,学校值班按总值班表安排执行,各单位根据具体情况安排值班,认真做好食品安全和安全保卫等各项工作。
二○一一年三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