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和国务院办公厅下发《党政机关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办法》的文件精神,为了规范管理,优化资源配置,提高学校资产利用效率,降低学校车辆运行成本,在有限的资源内积极开拓、努力创新,做到科学管理,合理利用。特制定公务用车改革方案。
一、公务车的范围及种类
(一)公务车的范围:凡车辆产权归属学校的所有车辆纳入公务用车管理。
(二)公务车的种类:
1、校领导公务用车;
2、学校接待用车;
3、部门公务用车;
4、其他公务用车。
二、公务用车改革实施办法
1、校领导公务用车方式。其一,不享受公务用车,发放交通补贴,正职领导干部每人每月4500元,副职领导干部每人每月3500元;其二,享受公务用车,不发放交通补贴,由学校统一调配车辆,保证校领导正常上下班,其他工作时间一律由后勤产业集团交通服务中心统一调度使用。
2、各部门公务用车按照有偿服务的原则,由交通服务中心提供公务用车服务。
3、各部门公务用车按工作性质由学校相关部门核定公务交通费用,在原来核定的交通费用基础上增加一倍,用于保障单位大型公务活动接待,重大应急突发事件处置,重要公务活动,特殊机要文件传递等专项集体公务活动,由部门集中掌握,包干使用,超支不补,各部门交通费用开支原则上控制在包干经费以内。
4、学校原则上不鼓励私车公用,如确有特殊原因或学校车辆紧张难以调配的情况,经申请同意后方可私车公用,用车标准不得高于交通服务中心的相关定价标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