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记者 严领 见习记者 陈思敏)3月12日上午,我校高考综合改革研讨及工作会在行政楼一号会议室召开。副校长黄颂、夏力,招生就业处、教务处负责人及各学院院长参加会议。
会上,招生就业处招生考试科负责人解读《普通高校本科招生专业选考科目要求指引(试行)》,详细介绍高考综合改革基本情况、步骤及调整内容,并提出专业选考科目设置的方法。
招生就业处处长刘儒国讲解国家相关文件的具体政策和要求,指出其中“专业优先”“分数分段”“不存在调剂”等新变化,强调各学院应高度重视建设专业的核心竞争力,改进宣传方法,注重品牌意识,提高人才培养质量。
针对高考综合改革,语委办主任、教务处副处长王青建议,一是选考科目要与校内各专业的人才培养方案相适应,二是尽可能考虑学生需求,三是注重人才培养要求的合理性,四是进行校内教师团队的结构性调整。会上,各学院院长结合各院工作实际,围绕国家高考综合改革充分发表意见和看法。
“未来三年既是考虑、也是行动的三年。”夏力对高考综合改革工作提出构想。他表示,在整项工作方面,应未雨绸缪,认清改革对学校的影响,设定学科门类时考虑学生的专业基础和市场需求;在专业建设方面,注重专业评估工作;在平台建设方面,各学院专业应注重硬件比拼,严格遵循量化指标。
黄颂指出:“高考综合改革事关国家发展对人才的需求,事关学生个人的发展,事关学校人才培养质量的提高,关键是事关我们学校、各学院的生存和发展。”他认为,一是注重关联度,在确定学生高考选科的过程中,关联人才培养质量和学生高中阶段选课状况,关联人才培养方案和录取学生的兴趣;二是强调一致性,同一专业在各省的选科要求、按大类招生的专业选科要求应保持一致。他还要求,各学院应以高考综合改革为契机,切实做好专业建设,落实到位,争取有成绩、有收获。(编辑 陈丽君 摄影 杜晨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