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办〔2019〕2号
校内各单位: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9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18〕15号)精神和学校2018—2019学年度教学日历表,经学校同意,现将2019年寒假放假安排及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放假时间
学生自2019年1月19日(星期六)至2月22日(星期五)放假,2月23日-24日报到,2月25日(星期一)正式上课。
教职工自2019年1月22日(星期二)至2月21日(星期四)放假,1月19日-20日(星期六、星期日)不休息;2月22日(星期五)开始上班,2月23日-24日(星期六、星期日)不休息。
二、相关事项
(一)各单位要根据《关于切实做好寒假前后学校安全工作的通知》(鄂二师院行发〔2018〕77号)安排部署,切实做好寒假前后安全工作。
(二)寒假期间,学校中层领导干部要保持联络畅通,严格执行外出报备制度。
(三)寒假值班按学校总值班表执行,学工部(处)、综合治理与安全保卫部(处)、后勤集团、各教学学院要安排人员值班。寒假值班表(含名单、联系电话等)于2019年1月15日前报送学校办公室综合科(行政楼308室),学校办公室将对值班情况进行抽查及通报。
学校办公室
2019年1月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