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着力推动“不担当不作为”问题专项整治,现将我校“不担当不作为”问题专项整治受理范围和方式予以公布,接受广大干部群众监督。反映情况要实事求是,具体真实。提倡实名反映情况,以便调查核实。
一、受理范围
1.在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中央决策、省委部署、学校党委具体工作安排等方面存在的不担当不作为问题;
2.在基层党组织建设、教师队伍建设、意识形态工作、学生社团工作等方面不担当不作为问题;
3.职责范围内的工作该拍板不拍板、该签字不签字或签字无态度;
4.“三重一大”等重大事项议而不决、决而不行、进展缓慢;
5.对师生利益问题推诿拖延,对师生合理诉求故意刁难,需要担责的不担责,需要协调的不协调;
6. 服务意识不强、规范意识不够、工作标准不高、工作效率不高、执行力不够以及其他不担当不作为问题。
二、受理方式
1.受理电话:027-87943522 87946756
2.受理邮箱:[email protected]
邮寄地址: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高新二路129号组织部或纪委(监察处),邮政编码:430205
3.受理时限:即日起至2019年11月30日。
纪委 组织部
2019年10月1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