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办﹝2020﹞4号
校内各单位:
经学校同意,现将2020年5月重点工作通知如下:
序号 | 重点工作 | 责任单位 |
1 | 继续做好疫情防控常态化下校园管控和开学准备等各项工作。 | 学校办公室、教师工作部人事处、学工部团委、综合治理与安全保卫部、教务处、后勤集团等 |
2 | 结合谋划学校“十四五”发展,巩固拓展新时代办学思想大讨论成果。 | 学校办公室 |
3 | 持续高质量推进2020年教育债券项目实施各项工作。 | 发展规划与建设处、财务处、审计处、资产管理处、后勤集团 |
4 | 系统评估疫情期间教学科研工作情况,创新推动教学科研等各项工作。 | 教务处、科研处、质量评估处、各教学学院 |
5 | 统筹做好毕业生论文答辩、学位授予、离校、就业服务、人文关怀等各项工作。 | 学校办公室、学工部团委、综合治理与安全保卫部、教务处、招生就业处、财务处、后勤集团、图书馆等 |
6 | 开展各类干部网络培训、师德和新入职教师专题网络培训。 | 组织部、教师工作部人事处 |
7 | 修订基层党建、教学学院和非教学单位年度工作考核办法。 | 组织部、质量评估处 |
8 | 召开2020年招生工作会。 | 招生就业处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