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2021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项目预计将于2021年1月1日至15日启动网上报名工作,请有意向申报各类资助出国留学项目的申请者登陆国家留学网(http://www.csc.edu.cn/chuguo)查看往年申报通知,参考2020年通知内容,提前准备必要材料。
一、请务必取得拟访(留)学高校正式邀请函,正式邀请函一般应由外方教授/邀请单位签发,并使用邀请单位专用信纸打印。邀请函应明确如下内容:
1.基本信息:姓名、国内单位等;
2.留学身份: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博士后/博士
3.留学期限:明确到留学起止年月;
4.留学专业、课题或研究方向;
5.资金资助情况;
6.外方负责人签字(含电子签名)与联系方式。
二、公派访学面上项目和地方合作项目的留学资格均有时间限制,各位申请者提交的邀请函载明的出国时间须在留学资格有效期内,否则将视为无效邀请函,无法参加相关评审。具体信息如下:
公派访学项目:有效期截止时间预计为2022年3月31日;
地方合作项目:有效期截止时间预计为2022年12月31日;
三、教师可申请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博士后项目,出国期限不得超过1年。
四、赴美国访(留)学,请与邀请单位确认是否能获得美国国务院授权签发的DS-2019表,该表是办理赴美访学签证必要材料之一。
五、赴非英语国家访(留)学,如英语可以作为工作语言,请在邀请函中明确陈述。英语水平尚未达标者,可自行联系湖北省高等学校师资培训中心(李老师,电话:027-88663312;邮箱:[email protected]),自主选择报名参训,培训费报销标准请参看学校《教师出国(境)研修管理办法》。
六、2021年“地方合作项目”所在单位或个人合作渠道出国访学的网上报名及受理时间预计为2021年4月1日至15日,7月公布录取结果,9月起,语言培训,符合条件人员陆续派出。
七、2022年省教育厅“高校青年教师出国研修项目”受理时间预计为2021年5月1日至15日,7月底公布录取结果,语言培训合格,符合条件人员陆续派出。被录取人员留学资格有效期至2022年12月31日,凡未按期派出者,其留学资格将自动取消。(此项目非网上申请,材料要求请参看2020年项目申报通知提前准备)
八、如获批,请务必在留学资格有效期内出国,留学基金委不接受延期申请。如确实无法成行,须至少在留学资格失效前1个月提交放弃留学资格申请,获得批准后,2年内不得申请任何公派出国项目。如未提交放弃留学资格申请,则5年内无法申请任何公派出国项目。
九、其他注意事项
1.网上申请时,受理机构一般填写湖北省教育厅,项目有特殊要求的,按相应要求填写;
2.有关各项目申请受理时间,请查询相关项目选派办法;
3.所在院系(部门)填写单位推荐意见并汇总填写《推荐名单一览表》(附件2)。注意:推荐名单一览表由所在院系或部门签字和盖章,单位推荐意见表统一由校领导签字并加盖学校公章;单位推荐意见及推荐名单一览表电子文本以U盘拷贝或电邮方式(见后附联系方式)提交至国际交流合作处;
4.所有申请人申报前请与所在学院、部门提前充分沟通,确认个人出国(境)访学研修纳入所在单位近两年教职工研修培训计划,未列入计划者无法上报。
5.公派访学面上项目(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博士后项目)预计2021年3月下旬公布录取结果,为增大录取几率,所有申请人必须优先申报面上项目(未取得正式邀请函也可申报)。如未获批,方可申报“地方合作项目”或省教育厅“高校青年教师出国研修项目”(因两项目录取结果公布时间基本一致,为避免浪费名额,根据省教育厅要求,二者只能选一申报)。
6.特别提醒:有以上三项目申报经历者方能申请2021年校级公派访学、研修、培训项目,无上级机关公派项目申报经历者,校级项目不予考虑。
十、学校截止日期
基金委面上项目完成网上申报后,请于2021年1月9日下午3点前将所有书面材料(清单及份数详见国家留学基金委项目申请材料说明,含推荐意见和推荐人员名单电子文本)提交至校国际交流合作处(行政楼511室),学校集中后于1月11日前报送省教育厅。地方合作项目申请人请于2021年4月9日下午3点前提交材料至校国际交流合作处,学校集中后于4月13日前上报省教育厅。省教育厅“高校青年教师出国研修项目”申请人请于2021年5月10日下午3点前提交材料至校国际交流合作处,学校集中后于5月13日前上报省教育厅。
如有任何疑问,请致电国际交流合作处。
联系人:李彧、崔卿
电 话:87948301/7726
国际交流合作处
2020年12月1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