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根据国家留学基金委《关于启动2022年赴俄乌白专业人才培养计划的遴选通知》要求,现将我校师生申报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选派计划
1.选派类别及留学期限
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24-60个月(可含一年语言预科学习)
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12-36个月(可含一年语言预科学习)
2.重点资助学科、专业领域
俄乌白三国优势学科专业,包括新材料、物理、化学、机械制造等理工类专业以及法律、经济、历史、国际关系、社会学、新闻等人文社科类专业。
3.资助内容
国家留学基金提供资助期限内的学费、奖学金及一次往返国际旅费。
二、申请条件
1.符合《2022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派简章》规定的申请条件。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热爱祖国、品德良好、遵纪守法,具有服务国家、服务社会、服务人民的责任感和端正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
3.具有良好专业基础和发展潜力,恪守学术道德、遵守学术规范,在工作、学习中表现突出,具有学成回国为国家与学校建设服务的事业心和使命感。
4.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不具有国外永久居留权。申请时年龄满 18 周岁(2004年1月1日前出生)。
5.身体健康,心理健康。
6.类别条件
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学校具有硕士学位的正式工作人员(含人事代理);申请时应已获拟留学单位出具的攻读博士学位入学通知书(邀请信),且申请时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6年1月1日后出生);具有较高的综合素质和发展潜力并在各方面表现突出;核心课程应在优良以上;拟留学单位应为俄乌白知名高校或科研机构;国外导师应有很强的科研能力和水平,系所从事学科专业领域的权威专家或学术带头人,在国际上有较大影响力。
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申请时应已获拟留学单位出具的攻读硕士学位入学通知书(邀请信),申请时年龄不超过 35 周岁(1986年1月1日后出生);具有较高的综合素质和发展潜力并在各方面表现突出;核心课程应在优良以上;拟留学单位应为俄乌白知名高校或科研机构;国外导师应有很强的科研能力和水平,系所从事学科专业领域的权威专家或学术带头人,在国际上有较大影响力。
注:曾获国家公派资助(含本计划)赴俄乌白学习的应届本科/硕士毕业生亦可再次申请本计划资助攻读更高层次学位,不受回国两年后方可再次申请国家留学基金的限制。
7.外语水平
(1)如申请人学习语言为俄语,须达到《国家公派出国留学外语合格条件》规定的俄语合格条件。对学习语言为俄语的人员可支持一年语言预科学习,但预科考试未通过者,本次留学资格终止。
(2)该项目亦可支持申请人使用英语作为学习语言(此类申请人须在出具的邀请信/入学通知书中明确学习语言为英语),英语须达到《国家公派出国留学外语合格条件》规定的英语合格条件。对学习语言为英语的人员不支持赴国外进行语言预科学习。
注意:申请人申请时俄语/英语未达标,亦可提交申请,如被确定为录取人员,派出前须达到《国家公派出国留学外语合格条件》规定的俄语/英语条件,派出前无法达标的申请人,不予派出。
三、申请时间及方式
1.本项目分两批申报,第一批:3月10-31日;第二批:10月8-18日。申请人须于规定的申报时间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http://apply.csc.edu.cn)进行网上报名,按照申报留学身份对应的《赴俄乌白专业人才培养计划信息平台应提交的申请材料及说明》(附件2)要求准备申报材料。
2.网报时,“申报项目名称”选择“国外合作项目”、“可利用合作渠道”选择 “赴俄乌白专业人才培养计划”,受理单位选择“湖北省教育厅”。
3.所在学院(部门)填写单位推荐意见并汇总填写《推荐名单一览表》(附件3)。注意:推荐名单一览表由所在学院或部门主要负责人签字和盖章,单位推荐意见表统一由校领导签字并加盖学校公章;单位推荐意见及推荐名单一览表电子文本以U盘拷贝或电邮方式(见后附联系方式)提交至国际交流合作处。
4.第一批申请人请于2022年3月31日下午5:00前,第二批申请人请于10月18日下午5:00前,将纸质申报材料(一式两份)提交至行政楼515室。
如有问题,请致电国际交流与合作处。
联系人:张楠、崔卿
电 话:52104562/4560
附件:1.赴俄乌白专业人才培养计划简章.pdf
国际交流与合作处
2022年2月2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