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人员:
近期,武汉市疫情仍呈高位传播,国内疫情呈现多传播链条、局部散发和规模性聚集并存特征,尤其是局部地区相继发生传播速度更快、隐匿性和穿透力更强的“奥密克戎”变异株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形势严峻复杂。科学规范佩戴口罩是降低新冠病毒传播风险、防止疫情扩散蔓延、减少公众交叉感染、保障师生身体健康的有效措施,也是最简单、最方便、最经济的防控措施。为保护师生员工健康,引导做好个人防护,现对校内人员科学规范佩戴口罩提出如下要求:
一、需戴口罩场景和情形
1.进入办公楼、教学楼、实验楼、图书馆、礼堂、报告厅等室内人员密集场所时;
2.乘坐厢式电梯或在封闭楼道通行时;
3.处于人员密集的露天运动场、活动排练场等室外场所时;
4.在医院及校医务室就诊陪护时,接受体温检测、查验健康码、登记行程信息等健康检查时;
5.出现鼻咽不适、咳嗽、打喷嚏和发热等症状时;
6.在餐厅、食堂处于非进食状态时。
二、口罩佩戴要求及管理
1.建议选用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医用外科口罩或以上防护级别口罩,并按使用说明科学规范佩戴口罩。
2.个人要在国家的科学防控政策下,扛起“自身健康第一责任人”的担子,不断提升健康意识和卫生素养,保护自己、保护家人,捍卫防疫成果。学校将“科学规范佩戴口罩”作为工作纪律,党员干部、学生骨干要带头遵守,做出示范。
3.校内各单位应压紧压实疫情防控“四方责任”,对本单位师生员工加强教育管理,对来访、办事人员加强督促提醒,坚决拒绝未佩戴口罩人员进入办公场所。
4.学工部、团委,保卫部牵头组建科学规范佩戴口罩工作监督小组,负责对校内公共场所未科学规范佩戴口罩的行为进行纠察,纠正未科学规范佩戴和未佩戴口罩的行为,将不配合纠察工作的人员信息登记报送学校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并由防控办移交给归口管理部门追究相应责任。
校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12月1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