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过紧日子”有关要求,根据《省财政厅关于转发财政部盘活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的指导意见的通知》文件精神,学校将于近期开展学校国有资产盘活工作,进一步推进国有资产管理提质增效。
现根据相关工作要求,请各单位认真清查各类占有、使用和管理的国有资产,将低效运转、闲置的房屋及构筑物、土地、车辆、办公设备、家具用具、大型仪器设备、软件等资产报至国有资产管理处,经国有资产管理处认真核对,统一上报学校审定后采用优化自用、共享共用、调剂利用、出租、处置等方式进行盘活利用。
请各单位填写《XXXX单位闲置国有资产清单》(见附件),于12月15日前报送国有资产管理处设备科(行政楼110室)。
联系人:汤超
电 话:52104809 15902725201
国有资产管理处
2022年12月1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