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
为全面掌握并真实反映学校新增资产的数量、价值和使用状况,确保账账相符、账实相符,学校组织开展2022年度资产清查盘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清查基准日和清查盘点范围
1.资产清查基准日:2022年12月31日
2.资产清查盘点内容:2022年新增资产(学校资产管理系统中各单位所有管理使用的设备、图书、家具、软件等(含无偿调入、捐赠等))。
二、资产清查盘点工作要求
1.各单位根据本单位的电子账进行实物盘点(见资产综合管理平台数据),教学学院实验室以实验室为单位进行清查,操作办法见资产清查操作指南(附件1)。
2.对照资产账、资产标贴和实物逐一清点核对(一卡一物,随时抽查),确保账实相符。
3.对盘亏(盈)资产进行登记,填写盘亏(盈)资产明细表并进行情况说明(附件2)。
4.形成资产清查盘点报告,报告应简洁明了(可参考附件3)。
三、报送要求与时间
1.报送时间:截至2023年1月6日
2.报送地点:国有资产管理处资产科(行政楼115室)
3.报送要求:纸质报告、盘亏(盈)资产明细表需单位负责人、资产管理员签字,加盖单位公章,电子版报告和盘亏资产明细表发[email protected]或[email protected]邮箱。
4.联系人:秦老师、阮老师 联系电话:52104810
附件 1.资产清查操作指南
国有资产管理处
2022年12月2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