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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国家公派留学地方合作项目与高校青年教师出国研修项目的补充通知

作者:国际交流与合作处来源:国际交流与合作处发布时间:2023-04-25访问量:1108


各相关单位:

根据国家留学基金委和省教育厅通知有关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现将2022年12月27日《关于申报2023年公派出国留学项目的通知》(/2022/1227/c14857a147853/page.htm)中未明确的2023年国家公派留学地方合作项目、2024年高校青年教师出国研修项目申报相关事项补充通知如下:

一、地方合作项目

(一)项目实施

1.项目申请人应符合2023年西部地方项目专栏“选派办法”要求(https://www.csc.edu.cn/chuguo/s/2536)。

2. 选派资助学科领域为服务国家和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的重点领域、重大专项、前沿技术、基础研究、国计民生及重点产业布局、战略性新兴产业和科技创新急需紧缺人才的相关专业学科。

(二) 申报要求

1. 申请人查阅国家留学基金委地方合作项目相关信息,在规定期限内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http://apply.csc.edu.cn/)进行网上报名,并按要求准备书面申请材料。网上报名及申请受理时间为5月1日-15日。

2.通过“所在单位或个人合作渠道”申报地方合作项目的申请人,必须提前取得外方正式邀请信,邀请信中开始留学起止时间一般应在2023年9月至2024年12月之间。

3. 2023年5月9日前将书面申请材料及附件1《出国留学申报推荐名单一览表》(学院审核)提交至国际交流与合作处,行政楼515;以上材料的电子版发送邮箱[email protected],逾期将不予受理。

4. 申请材料中的《出国留学申请单位推荐意见表》填写说明请见附件2《 单位推荐意见填写说明》。

5.凡获得国家公派出国留学项目或省教育厅青年教师项目资助且在有效期内的人员,不得申报2023年地方合作项目。 

二、高校青年教师出国研修项目

   (一)选派计划

    1. 留学人员在外研修期限一般为6个月,经学校同意,留学期限最长可为12个月。

    2. 围绕“双一流”建设需要,选派重点学科、品牌专业、重点实验室、协同创新中心、工程中心、教学示范中心、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国别和区域研究中心骨干教师出国研修。

(二)申请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政治素质,身心健康且无违法犯罪违纪记录。

2.具有良好专业基础和发展潜力,在教学、科研和工作中表现突出,具有学成回国为祖国服务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3. 申请时年龄不超过45周岁(1978年1月1日以后出生),本科毕业后应有5年以上工作经历,硕士毕业后应有2年以上工作经历。对博士毕业申请人无工作年限要求。

4.外语水平应达到出国研修项目外语条件(附件3《湖北省高校青年教师出国研修项目外语合格条件》)。申请时外语水平未达标者,录取后须参加湖北省高校师资培训中心外语培训或考试,获得相关培训结业证书或考试成绩合格后方可派出。

5. 暂不受理以下人员的申请:

①拟申报2023年国家留学基金委公派留学地方合作项目的人员。

②已获得国家留学基金资助,且留学资格尚在有效期内的人员。

③曾获得国家留学基金委留学资格,未经批准擅自放弃且时间在5年以内,或经批准放弃且时间在2年以内(因疫情原因申请放弃留学资格或资格有效期内未能派出人员除外)。

④曾享受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回国后工作尚不满2年的人员。

⑤正在境外工作或学习的人员。

  (三)选拔办法

    1. 申请人填写附件1《出国留学申报推荐名单一览表》并提交所在学院审核。

    2. 按照《湖北省高校青年教师出国研修项目申报材料》(附件4)的要求提交申请材料。

    3. 2023年5月19日前将以上书面申请材料提交至国际交流与合作处,行政楼515;电子版发送邮箱[email protected],逾期将不予受理。

     如有疑问,请致电国际交流与合作处。联系人:付琦,电话:027-52104563。

     附件:

        1.出国留学申报推荐名单一览表

        2.单位推荐意见填写说明

        3.湖北省高校青年教师出国研修项目外语合格条件

        4.湖北省高校青年教师出国研修项目申报材料

        5.高校青年教师项目申请表

        6.单位推荐意见表(高校青年教师)


国际交流与合作处                   

2023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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