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各单位:
国庆、中秋双节将至,为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巩固拓展学习教育成效,持续推进 “四风” 问题整治,坚决遏制违规吃喝问题反弹回潮,切实营造清正廉洁、节俭尚廉的节日氛围,现就有关纪律要求通知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压实主体责任
各二级党组织要牢牢把住节日“廉洁关”,将过节风气作为检验学习教育成果的重要标尺,切实扛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要把纪律和作风建设抓在手上、落到实处,推动纪律教育常态化、长效化,将其融入党员干部的日常教育、管理与监督。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要发挥“头雁效应”,以身作则、严于律己,带头做到清正廉洁;同时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严抓严管,将作风建设融入日常、抓在经常,杜绝“宽松软”现象。班子成员应认真履行“一岗双责”,紧盯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做到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广大党员干部要以典型案例(附件1、2)为镜鉴,深刻汲取教训,强化自我约束,切实增强廉洁自律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携手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与育人环境。
二、严守纪律规矩,筑牢廉洁防线
全校广大党员干部和教职工务必严格遵守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坚决抵制“四风”不良习气,自觉做到以下“十个严禁”:
严禁违规收受节日礼品礼金、购物卡、商业预付卡、高档酒水、“天价月饼”、蟹卡蟹券等财物;
严禁借节日之名违规发放津补贴和福利;
严禁组织或参与违规打牌和赌博活动;
严禁使用公款进行吃喝、旅游以及安排或参与高消费娱乐活动;
严禁接受管理服务对象的宴请或参加由其安排的旅游活动;
严禁公车私用或“私车公养”,违规借用、占用管理服务对象及下属单位、企业的车辆,严格遵守节假日公车封存管理规定;
严禁利用节日之机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并借机敛财;
严禁酒后驾车、醉酒驾车等危险驾驶行为;
严禁值班执勤期间擅自脱岗、漏岗、顶岗;
严禁违规组织参加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等活动。
三、加强监督检查,严肃追责问效
学校纪委将切实履行监督职责,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日常教育、管理和监督,常态化开展纪律提醒,持续拧紧思想“总开关”,坚决防止节日期间思想松懈、行为失范等问题。畅通信访举报渠道,综合运用明察暗访、随机抽查等方式,对“四风”隐形变异问题深挖细查,做到抓现行、查典型、强震撼。对于节日期间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顶风违纪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一起,速查快办,从严问责;对谎报瞒报、责任落实不到位的单位和个人,依法依规严肃追究责任,持续释放执纪必严、违纪必究的强烈信号。
举报电话:027-52104790;举报邮箱:[email protected]。
附件:1.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公开通报八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2.中共湖北省委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工作专班 中共湖北省纪委办公厅关于6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的通报
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
2025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