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2025年12月27日,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表决通过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自2026年1月1日起施行。
推广普及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是关乎国计民生的基础性事业,是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重要途径。作为国家语言文字推广基地承建学校,我校围绕新修订的法规,积极组织广大师生深入学习领会其核心要义和实践要求,学校统筹组织、国家语言文字推广基地主动发力,聚焦将法律精神转化为师范教育育人实践与社会服务动能,切实发挥师范院校在语言文字推广中的示范引领作用。
校长 郑军
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是新时代语言文字工作的里程碑,既夯实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法律根基,又回应数字时代语言规范需求。法律明确将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提升至战略基石高度,写入“铸牢共同体意识”立法目的,拓展规范至网络空间,并强化政府责任与保障体系。
师范院校作为教师教育主阵地,需以法律为指引,将“说普通话、写规范字”升华为国家认同与文化信仰。既要强化“三字一话”等基本功训练,开设数字语言规范等前沿课程,又要延伸服务,深入民族地区开展“语言+技能”综合帮扶,打造社区服务、国际传播品牌。
国家语言文字推广基地应创新突破,聚焦网络语言生态监测、“语言+”融合应用(如教育、科技、文化),搭建协同网络,成为政策落实的智库与服务枢纽。全体教育工作者需以法为纲,将语言推广转化为培养时代新人、服务国家战略的生动实践,为民族复兴贡献语言力量!
副校长 张红梅
深入学习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深刻认识到语言文字工作既是教育事业的基础工程,更是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坚定文化自信的战略举措。我深感责任重大、使命在肩。
新法进一步明确了学校作为推广普及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主阵地地位,对教育教学用语用字、教材规范使用、学生语言能力培养等方面提出了更加明确和刚性的要求。这要求我们必须把规范使用普通话和规范汉字全面融入课堂教学、教材建设与管理全过程,做到依法施教、规范育人。同时,也要注重语言文化的传承性与多样性,依法合理保留方言、繁体字等使用空间,推动规范性与包容性相辅相成、和谐共生。
下一步,我校将以新法正式实施为契机,进一步完善语言文字工作长效机制,强化制度建设与过程管理。开展形式多样、贴近师生的推广宣传活动,营造“说普通话、用规范字”的浓厚校园文化氛围;推动语言文字工作与思政教育、专业建设、校园文化深度融合,使其成为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的重要支撑。
党政办公室主任 王青
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的颁布,是我国语言文字事业发展的重要里程碑,深刻体现了法律与时俱进、不断完善的生命力。一是修订案进一步巩固了根本遵循。将“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写入总则,并明确“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立法目的,深刻揭示了推广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对于增强民族凝聚力、坚定文化自信的战略意义,为事业的未来发展指明了坚定方向。二是修订案精准回应了时代新需求。面对网络空间的飞速发展,修订案将网络视听、数字出版等新业态纳入规范范围,为线上交流树立了清晰的“交通规则”,确保了信息时代沟通的准确与高效。这正是法律紧跟社会变迁,主动破解新问题的生动写照。三是修订案显著强化了制度保障。通过要求纳入政府规划预算、增设法律责任专章,从资源和执法两个层面夯实了法律实施的基础,使其更具权威性和可操作性,确保了良法能够真正转化为善治。
宣传部部长 谢莎
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的颁布实施,是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推进文化强国建设的战略性举措。其意义不仅在于提升国家语言治理能力,更在于通过通用语言的规范使用,强化国家认同,促进文化传承,为民族复兴奠定坚实的语言文化根基。作为师范院校宣传战线的一员,我们需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深刻把握其政治意义与文化使命。着力推动法律精神融入育人全过程、转化为育人实效,将语言文字规范与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相结合,引导师生成为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模范使用者、中华优秀文化的自觉传承者。宣传工作必须聚焦“国之大者”,强化价值引领,推动规范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成为师生凝聚共识、增强文化自信的自觉行动,为培养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注入强大精神动力。
国家语言文字推广基地执行主任 (文学院院长)龙珍华
学习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深刻领会到这是新时代推进语言文字规范化标准化建设、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关键举措。新法以法律形式强化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主体地位,全面覆盖教育教学、公共传播、网络空间等重点领域,为语言文字事业高质量发展筑牢法治根基。作为文学院院长兼国家语言文字推广基地执行主任,深感使命在肩。对内,将组织全院师生深学细悟新法精神,紧扣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深化语言文字规范教育,着力提升师范生语言素养与教学实践能力,培育更多懂规范、善传播的“种子教师”。对外,依托基地平台精准发力,面向民族地区、农村地区开展“送教下乡”“云端课堂”等特色活动,创新宣传形式,让规范用字用语理念深入人心,助力营造清朗健康的语言生态。下一步,我们将持续建强推广基地,聚焦网络用语动态监测与新词规范研究,推动语言规范与文化传承同频共振,为建设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服务中国式现代化贡献文院力量。
教育科学学院院长 张炜
学习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深切体悟“书同文”对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深远意义。作为教科院行政负责人,我们立足“一站式”学生社区,靶向发力少数民族学生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推广。学院现有少数民族学生171人(含藏族36人),我们以“午餐会”为纽带,连续五年邀请校院领导、教授与少数民族学生面对面交流,精准掌握语言习得需求;同步营造“说普通话、写规范字”氛围,结合职业规划、学业指导开展专项帮扶。实践成效显著:藏族学生卓嘎措姆获省“百生讲坛”金牌主讲人;“援梦胡杨”志愿队赴疆支教获自治区团委表扬,相关工作获《中国青年报》等报道。下一步,我们将持续深耕“一站式”阵地,让语言共通成为情感共鸣的桥梁,为民族团结注入持久动力。
教师教育学院(两训中心)副院长 刘晶晶
作为师范大学教师教育工作者,我认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为落实立德树人、建设特色师范大学提供了重要指引。我们需以法律规范为基石,通过强化师范生语言能力训练、深化师范教育教材与教学改革、打造沉浸式以文化人语言环境,构建“三全育人”师范体系;以立德树人为核心,将语言教育融入师德师风建设、开发特色教育家精神课程、建立个性化指导机制,培育“四有”好老师的语言文化素养;以服务社会为使命,通过校地协同育人、开展语言文化研究服务、加强师范专业国际交流合作,彰显师范大学的语言文化引领作用。我们将以法律为纲、语言为桥,努力打造兼具育人高度、教育深度与服务温度的师范学院,为培养新时代“大先生”贡献力量。
文学院专任教师 国家级普通话水平测试员 熊婕
推广普及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既是关乎国计民生的基础性事业,也是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重要途径。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不仅全面贯彻落实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语言文字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更遵循语言文字发展规律,总结实践经验,着力破解了语言文字应用与管理中的突出问题,为新时代推进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指明了道路。作为一名国家级普通话测试员,在学习了这次新法后,我深感责任重大,使命光荣。未来,我将继续积极宣传国家语言文字政策,在普通话教学和测试工作中严格以法为尺,努力做好普通话和规范字的“守护者”“传播者”,为构建和谐语言生活、提升国民语言能力贡献专业力量。
2024级物理学2班(优师计划)学生 邓书言
学习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后,我深刻认识到推广普通话和规范汉字与物理教学相辅相成。物理作为精确学科,概念、定律的表述需规范语言支撑,我将以标准用语传授知识,避免因表述模糊致学生误解。批改作业、制作课件等环节坚持用规范汉字,既是对学生的言传身教,更能培养其严谨求实的科学态度。教学中可结合我国科学家贡献、科技发展成就,将语言文字使用与文化传承融合,激发学生民族自豪感与文化自信,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作为“优师生”,我定当成为规范使用者和推广者,以扎实的物理功底与规范的文字能力,助力培养兼具科学素养与文化底蕴的新时代人才。
2024级新闻学1班 学生 杨若蕊
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我深刻认识到语言规范是新闻工作的生命线。作为未来的新闻人,我们是信息传播者,更是语言规范的践行者与守护者。法律明确要求广播、电视、网络视听等基本使用普通话和规范汉字,这要求我们在采写编评各环节必须严守规范,确保信息的准确与权威,维护新闻公信力。法律同时允许方言、繁体字在特定场景使用,启示我们在坚守通用语主体地位时,也要尊重文化多样性,在报道中审慎把握语言选择。推广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是新闻人的天职。我们必须精进语言素养,自觉运用规范语言传播信息,助力营造清朗语言环境。这不仅关乎职业操守,更是履行坚定文化自信、构筑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的时代使命。(教务处整理 通讯员 孙蓓 新闻中心编辑 夏锐)












